广东财经大学普教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编写说明(理论课)
一、课程基本信息
1.课程代码、学时、学分应与教学计划一致。
2.课程类别在通识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中选择。
3.学时必须写总学时,并注明其中的实验、实习学时。
4.适用对象只写专业名称即可。
5.考核方式为“考试”或“考查”。
二、课程简介
课程简介至少包含以下两点要素:
1.该课程在本专业中的地位与作用或对学生成长成才、职业发展的功能与作用。
2.对该课程的内容描述。
课程简介字数限定在200-300字之间。
三、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
课程性质要与前面的三类课程类别一致,并围绕这些类别进一步进行深化性的描述,专业课的要进一步细化为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通识课的要细化为通识必修课和通识选修课。
可适当增加融合课程思政的教学目标。
四、教学内容及要求
重点在此部分融入课程思政的教学内容和要求。
1.教学大纲包括章、节、目三个层次,对于目下面的内容,教学大纲修订人、课程负责人应与该课程主讲教师专题研讨后,围绕本章节的教学难点、重点做到详略得当,该详详细,该简简略,不作统一要求,但须重点难点突出。
2.“问题与应用”必须体现运用本节有关理论对前沿问题、现实问题、热点问题进行探索与思考,通过本节学习应提升学生xx 的能力。课程主持人应与授课教师在共同研究基础上,对相关章节引发的前沿问题、热点问题、现实问题以及通过本章节提升学生哪方面的能力进行总结。原则上并不要求每节都有问题与应用。
3.“思考与实践”包括思考与实践两部分,一部分是对理论思考的要求,一部分是对实践技能的要求。如果没有实践技能要求,就只写对理论思考的要求。实验学时达8学时的课程需要列出实验项目名称,不能笼统地写“见实验教学大纲”。
五、课程考核
文科类课程可适当在此部分增加课程思政相关考核标准。
六、修订、审定日期
修订、审定日期只写到月即可。
1.对于课程名称相同、学分不同的课程可使用同一教学大纲,大纲必须依据最高学分要求制定一个完整的大纲。比最高学分课程低1学分的课程大纲内容用★标示,低2学分的用▲标示,低3学分的用◆标示。
2.排版要求
(1)页面设置为:页边距:上3.7cm 下3.5cm 左2.8cm 右2.6cm。
(2)标题、正文的字体及字号严格按照模板要求;标点符号要在全角状态下录入。
(3)正文行间距设置为固定值18磅,段前段后间距设置为0。
3.大纲内的红颜色字体部分只是为了修订需要作的说明,大纲修订完后请删除红色字体。
4.《 》课程教学大纲模板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