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比较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现代西方经济学基本原理和方法,具备一定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具有宽广的知识面,具有向经济学相关领域扩展的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富有进取心和创新精神,能在金融机构、工商企业、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济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知识结构要求
(1)了解人文、历史、哲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通识知识;
(2)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
(3)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4)掌握管理学、法学等学科的相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5)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当代西方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分析方法;
(6)了解国内外经济学发展的前沿趋势,了解中外经济发展的历史与现状,掌握财政、金融和贸易等方面的基本知识,熟悉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实践及热点问题。
2.能力结构要求
(1)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自主终身学习能力;
(2)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以及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4)能够理论联系实际,运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现代经济学的数理分析和计量分析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经济问题的能力;
(5)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3.素质结构要求
(1)努力学习并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并以它们指导自己的学习、实践和行动;
(2)自觉维护国家利益,愿意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
(3)具有艰苦创业、锐意进取、善于合作、百折不挠的意识、意志、毅力和精神;
(4)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5)具有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身体健康;
(6)理性、严谨、乐观、开朗。
三、主干学科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
四、所属专业类
经济学类
五、专业核心课程
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当代中国经济、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资本论》选读、财政学、金融学、统计学、会计学、国际贸易、法经济学等。
六、标准修业年限
四年
七、授予学位
经济学学士
八、修读要求
主修学生应修满 164 学分(不含课外学分),其中通识必修课 53 学分、通识选修课 15 学分,学科基础课 42 学分,专业必修课 36 学分、专业选修课 18 学分;同时,还须获得 10 个素质拓展课外学分。辅修学生应修满 45 学分(不含课外学分),其中学科基础课 27 学分,专业必修课 18 学分。我校港澳台学生用“中国概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两门国情类课程替代思想与政治必修课程(其中“国家安全教育”和“大学生劳动教育”除外,港澳台学生仍须修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