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才兼备,系统掌握统计学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经济、金融等相关学科的专门知识,掌握统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处理数据和分析数据,能从事统计调查、信息管理、数据挖掘开发、经济预测、数据分析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应用型专门人才。毕业生适宜于到企事业单位、银行、政府部门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教书育人,采取知识、能力、素质三方面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具有广博的人文知识、厚实的专业基础、过硬的基本技能、宽阔的国际视野、高尚的人格情操。具体的专业培养要求是:
(一)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和专业知识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关心国家的改革开放事业,具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掌握经济学、管理学的基本理论与知识;
3.掌握统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知识面宽,对国内外本专业领域的新成果及其发展动态有一定了解;
4.有良好的数学基础,受到比较严格的统计思维和逻辑思维训练。
(二)具有较强的综合知识运用能力和动手能力
1.掌握统计学的基本方法,具有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和分析数据的基本能力;
2.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能力;
3.具有综合运用经济学、统计学等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初步能力;
4.掌握主要的统计分析软件应用,有较强的统计计算能力和分析能力。
三、主干学科
经济学、统计学
四、所属专业类
经济学类
五、专业核心课程
主要课程:微积分、高等代数、离散数学及其应用、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会计学、计量经济学、国民经济统计学、企业经营统计学、时间序列分析、应用随机过程、多元统计分析、市场调查与预测、统计编程基础、计算机操作与数据库应用、数据结构原理、数据挖掘-Celemetine、Python编程、数据处理与SPSS、SAS与数据分析、R软件与大数据分析。
六、标准修业年限
四年
七、授予学位
经济学学士
八、修读要求
主修学生应修满165学分(不含课外学分),其中通识必修课 53 学分,通识选修课 15 学分,学科基础课 43 学分,专业必修课 42 学分,专业选修课 12 学分;同时,还须获得 10 个素质拓展课外学分。辅修总学分为 45 学分,其中学科基础课 15 学分,专业必修课 30 学分。我校港澳台学生用“中国概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两门国情类课程替代思想与政治必修课程(其中“国家安全教育”和“大学生劳动教育”除外,港澳台学生仍须修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