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评估教师需履行的基本职责要求
1.试卷严格按照阅卷规范要求自查,归档材料要完整。试卷出题教师回头检查相关材料是否规范,如双向细目表等。有任何问题可以和教学副院长商讨解决,如专家检查出任何问题,教师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上学期及之前的试卷(包括考查课试卷)自查的最后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本学期试卷的自查截止日期为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自查后要递交检查表(教学秘书处领取),并签名确认全面符合规范和要求。
2.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日志、实习报告严格按照要求查漏补缺,如评阅字数是否达到要求,评阅时间安排是否合理,论文本身图表、注释、参考文献标注等方面是否规范,等等;实习报告和日志是否打分、是否评阅字数太少、是否有签名和实习单位盖章,等等。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教学副院长商讨解决,最终责任自负。自查最后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自查后要递交检查表(教学秘书处领取),并签名确认全面符合规范要求。
3.2016-2017、2017-2018学年每位老师所上课程的教案和PPT、教学执行计划等材料严格按照模板和规范做好。教案不能少于60页,PPT不少于80页。课程教学大纲由各课程组长负责编制,课程组长由各系系主任安排。所有材料截止递交日期为2017年11月5日(下个学期所上课程的教案和PPT递交的截止日期可以推迟到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相关材料由教师本人在学院办公室打印完成并放入自己的档案资料盒,课程教学大纲交系主任按照课程类别归类整理存档。
4.完成学院和系布置的需要各位老师填写、递交的有关材料,具体要求和截止日期另行通知,各位老师必须全面、真实、及时递交相关材料,包括佐证材料等。
5.本学期开始,每位老师每学期听课至少4次,专家进场评估前至少听课6次,每次2节,并按照要求做好记录(听课记录表请到教学秘书处领取),每次听课记录字数不能少于300字。做好学业导师指导记录,指导和记录情况将是学业导师评优的重要依据。听课记录本和学业导师指导记录本作为评估材料归档备查。
6.本学期和下学期按照学分要求布置并批阅学生作业,原则上一个学分布置并批阅作业一次,并做好登记。作业是专家查阅的材料之一,各任课教
师要妥善归档保管好学生作业本并在专家评估期间随时提供备查。
7.参与或完成本系系主任布置的其他事项或任务,如教学研讨会等。系主任要严格考勤,本学期和下学期期间,一学期两次不参加系部活动等同于没有完成教学评估相关事务。
为了充分调动和激发每位老师参与本科教学评估的主人翁精神和责任意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每位老师按要求按时完成上述任务要求,发放1000元教学绩效;如果以上任何一项事务不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或者有任何一项被专家查出有影响评估结果的不规范或不符合要求的纰漏,则认定为教学事故,1000元教学绩效不予发放,并且从2018年5月1日算起,两年内不能参加评优,两年内学院不予推荐参加职称评定、不予推荐参加各类国内外进修等,如果以上任何二项事务(含二项)以上不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从2018年度5月1日起,经济学院将对其不进行聘任。
以上要求和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于2017年10月10日讨论通过,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于党政联席会议。